北京市李桓英医学基金会认定为“北京市2025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”称号
2025年12月29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《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22年度第十五批、2023年度第十三批、2024年度第十批和2025年度第四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》(京财税〔2025〕2142号)文件,北京市李桓英医学基金会认定为“北京市2025年度第四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”(位列序号22号),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。这一资格的认定,标志着基金会在规范运作、公益属性及社会贡献方面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,也为基金会行稳致远、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。


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
免税资格是国家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,赋予社会组织自身免交所得税的一项税收优惠资格,根据财税〔2009〕122号规定,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:
(一)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;
(二)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,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;
(三)按照省级以上民政、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;
(四)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;
(五)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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